閬中法院審理認為,段某因對離婚不滿而採取向前妻家投擲汽油燃燒瓶的手段實施報復,導致3人被燒傷,且一人重傷,兩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遂判處段某有期徒刑8年,並賠償3名受害人醫藥費共計245660元。
判決宣告後,段某不服,向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近日,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為治療兒子 母親孤身前往西藏
事故發生後,祖孫3人被送往醫院治療,面對高昂的醫療費,原本支離破碎的家庭變得更加搖搖欲墜。
去年4月,本報曾報道,受傷稍輕的奶奶和女兒濤濤,由於沒有治療費,已提前出院。小男孩歡歡由於受傷太嚴重,每天24小時都要不間斷為其輸營養液,維持基本生理需求。同年6月,杜某將歡歡送到了北京軍區總醫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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