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3日電/一個是15歲少女,一個是夜場桑拿女子,福州某演藝公司老板將兩名女子拘禁在晉安區新店鎮一個偏僻狗場地窖裡,準備當作長期發洩性欲的工具。記者獲悉,曾經轟動一時的福州狗窖性奴案近日宣判,郭某因犯非法拘禁罪、強姦罪和搶劫罪,數罪並罰,被晉安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判決後郭某沒有上訴,目前該判決已經生效。
事件回放
15歲少女掙脫鐵鏈逃出“魔窟”
2013年7月29日晚7點多,福州新店鎮澗田村的省農科院海峽現代農業示範園,老吳收拾工具準備回家,一個十五六歲女孩跑過來向他求救。
“她身體發抖,沒有穿鞋子,一只腳上綁著鐵鏈,哭著向我借手機。”老吳說,當時他手機沒電,但指明了下山線路。
在老吳指引下,該女孩回到表姐的暫住處。“她一進門就撲進我懷裡,號啕大哭。”該女孩的表姐說。
東南快報記者了解到,這個女孩叫小麗(化名)當年才15歲,暑假到福州打工賺零花錢。幾天前,她通過路邊廣告認識了一家演藝公司老板郭某。
小麗說,起初,郭某帶她到出租房裡練舞,偶爾一起到娛樂場所看模特走台。7月29日上午,郭某說有一個白天演出機會,可以賺270元。她中午去找郭某,但卻被帶到半山腰一處院子裡。郭某威脅她,“這四周都是墳墓,進來的人是出不去的。”
接下來,15歲的小麗面臨人生中最難堪的一幕:當著她的面,郭某與另一名女子發生性關係,然後將那名女子關進地窖,又要與她發生性關係。“我說正處於生理期,只可以抱一抱”。不久,郭某接到電話走了,將她鎖回地窖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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