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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6歲男童名畫上寫字母 父親被判賠3萬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3-06 11:21:53


  中評社北京3月6日電/6歲男童通過美術培訓班到廣東美術館參觀畫展時,跨越警示線,在一幅價值10萬餘元的山水國畫上寫了一個小小的“y”字,導致名畫價值貶損。近日,廣州中院對廣東美術館起訴男童父子一案終審,判決男童父親賠償3.2萬元。

  名畫遭6歲男童塗鴉

  2014年5月25日下午,6歲的小男孩小建(化名)免費到展覽館參觀畫家李永平的中國畫展覽,小建進入2樓6號展廳參觀期間,趁工作人員不備,跨越警示線突然用油性筆在1幅2米×2米的《郭亮金秋》畫作畫了個y字。

  小建的塗鴉行為被發現後,工作人員向小建了解情況,期間小建的爸爸進入該展廳,在得知小建對該山水國畫進行塗鴉後離開。過了不久,小建爸爸再次進入展廳與工作人員理論,並對該工作人員進行指責和恐嚇。事後,小建的爸爸沒有與美術館協商解決。

  修復後仍貶值四分一

  廣東美術館於是向法院起訴。廣州三彩書畫有限公司對該作品進行評估,評定山水國畫《郭亮金秋》的價值為10.08萬元,被塗鴉後貶值率為40%,經專業修復貶值率為25%。此外,廣東美術館為此支付了維修費5000元。小建的父親則稱,小建當時參加的是某美術培訓班組織的參觀活動,事發時其家長的監護責任已經轉移,後果應由該培訓班承擔賠償責任。還提出美術館應對作品加裝玻璃防護。

  家長被判賠3.2萬元

  越秀區法院一審認為,廣東美術館已盡安全注意的義務。因小建的過錯行為而造成展覽作品受損害的後果,依法應承擔賠償責任。由於小建是未成年人,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責任應由法定監護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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