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浦東新區法院立案一庭庭長童凌介紹,為了應對立案登記制改革帶來的衝擊,浦東新區法院已在全市率先啟用“自助立案ATM機”。簡單的民商事、集團及執行案件,經預約、預檢,確認符合受理條件的,當事人或代理律師可以在自助立案登記室登錄自助立案登記系統,自行輸入案件信息,提交證據材料,打印出相關訴訟法律文書後,自助完成立案登記。
感受到空前壓力的還有審判一線法官。
“立案登記制改革實施的第一周,我收了40件案子。”朝陽法院民一庭法官王陽說,壓力不僅來源於案件數量的增長,其他事務性工作也在增加。比如以前立案法官對案件材料進行審查時,盡量要求當事人備齊訴訟所必需的材料;實行立案登記制後,有的案件訴訟請求不大明確,法官往往需要找原告核實。
順德法院龍江法庭法官周海民也有相似的感受。他說,現在,一些原本可以由當事人自行調查的事項,變成審判一線法官的核查義務。
奇葩訴由迭出法官無奈
隨著立案登記制的廣泛宣傳,公眾對立案增加了感性了解,但不夠深入準確,誤將訴狀登記等同於立案,導致對案件受理抱有較高期待。記者了解到,立案登記制實施1個月以來,許多不具有可訴性的案件隨之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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