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工作人員表示,8名大學生剛剛參加完畢業典禮,正在等待發放畢業證。幾個人並未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已經屬於賭博,在面對民警時仍然強調“只是玩一塊的”,是娛樂活動。8人都帶著酒氣,赤裸著上身,鈔票被分成幾堆放在床上。隨後,民警對現場進行取證,並將8名大學生帶到派出所進一步調查。
計劃數天的旅行只進行了一天便進了拘留所,8名大學生還被處以15日的拘留處罰,畢業證也沒辦法按時領取了,“因為幾名大學生將要進行畢業測試,他們的家屬已經向派出所提交了書面材料,辦理了請假出所手續。”該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幾人都已經出所。
2、警方說法
山東規定600元以上即算“賭資較大”
北京警界人士稱,公安機關對聚眾賭博的認定及具體的處罰辦法因地方法規和社會經濟發展狀況而異,如此事發生在北京一般只做幾百元罰款處理。
對於網友的質疑,該工作人員表示,執法過程都是嚴格按照法律程序進行的,無執法過當。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0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該工作人員稱,按照《山東省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中關於賭博的處罰標準,“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是指人均參賭金額在200元以上或者當場賭資在600元以上。參與賭博人數8人以上的,則構成情節嚴重,所以對8名大學生採取了拘留15日、罰款3000元的頂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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