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偏遠的農村,6萬、8萬、10萬……彩禮價碼在逐年飈升。當地村民說,以前農村負擔最重的事情是建房子,而現在卻變成了娶媳婦。娶媳婦已經成了一些農村男子的“硬傷”。
近幾年天水市開展的一次婚姻嫁娶情況調研活動表明,農村不同區域婚嫁費用支出數額因川區、淺山區、後山區而不同,經濟越落後費用越高。從上世紀70年代開始,婚嫁費用呈較大幅度上漲趨勢,婚姻當中要高額彩禮的封建落後陋習在經濟不發達的農村有蔓延趨勢。
“相對於其他經濟發達地區,地理位置偏遠仍是制約農村經濟發展的主因。為了擺脫這種現狀,一些村民便通過用嫁姑娘得到的巨款彩禮來改變經濟拮據的現狀。”
婚姻中不斷攀升的彩禮怪象愈演愈烈,是民俗還是陋習?個中原因不能不引起人們的深思。
10月14日,因經濟糾紛引發的寧夏一家七口滅門慘案震驚全國,慘禍徹底毀了兩個家庭。
“貧窮並不可怕,比貧窮更可怕的是愚昧無知!血的教訓告訴所有人,比金錢更可貴的是親情!”天水市委黨校哲學與科社教研室副教授、副主任王彥飛說。
“索要巨額彩禮的根源其實說到底還是封建社會買賣婚姻在社會上的一種延續。封建社會婦女地位不高,人們習慣於用女子換取生活資料,久而久之便有了‘彩禮’一說。新中國成立後,經行政手段干預和大力倡導新風,這一現象有所遏制。近年來,城鎮化、工業化的迅猛發展,條件好些的農村女青年走出了大山,遠嫁他鄉,導致農村性別比例失調,個別適齡男青年最後得用高價彩禮才能找到配偶。”王彥飛如此分析,“相對於其他經濟發達地區,地理位置偏遠,仍是制約農村經濟發展的主因。為了擺脫這種現狀,一些村民便通過用嫁姑娘得到的巨款彩禮來改變經濟拮據的現狀。”
甘肅天秦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朝輝說,《婚姻法》禁止包辦買賣婚姻,禁止借婚姻索要財物。
結婚時如果女方因供女孩上學等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男方從情感出發自願給予女方一定錢物幫助的饋贈行為,不為法律所禁止。可惜,在生活中這種饋贈行為不多,而個別農村婚姻中索要彩禮之風卻愈演愈烈。
攀比之風盛行,讓收受高額彩禮形成風氣,彩禮的數額自然成了父母抬高女兒身價的參照物。有的父母也知道嫁女兒不是“賣騾子賣馬”,更懂得收的彩禮高了,女兒出嫁到婆家後,勢必影響其今後的生活質量。但是,在逐年攀升的彩禮行情中,誰家收的彩禮低了,便會招來一片猜疑:這家的娃不會是身體上有毛病吧,才收了那麼點錢!
儘管隨著社會的進步,大量農村男女青年走出村莊,在打工謀生的經歷中接受了不少新觀念、新思想及自由戀愛新風尚,但現實中的高價彩禮又成了他們走向新生活的巨大困擾和難以逾越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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