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8日電/邵逸夫1月7日謝世,享年107歲。無論是《財富》雜誌還是福布斯的財富榜,邵先生從來都不是香港最富有的,但卻是香港名符其實的最大慈善家。散盡千金濟眾生,老先生大襄善舉,兼濟天下,被人們認為是邵先生留下的最大精神遺產。
《廣州日報》發表評論文章稱,所有這些美言贊歌,或許並不符合老先生的初衷。在慈善依舊屬於“稀缺品”的內地,人們或許故意放大了慈善家們的形象並把他們高懸於道德標杆處,而在香港,人們懷念老先生和向老先生致敬,更多是出於老先生在事業中所做出的傑出成就,他是個創造了香港“百年影視傳奇”的人,是香港無線廣播事業的創始人。
不可否認,我們中的很多人心中總有一種“你富了就施舍點出來吧”的心理,把慈善中的捐贈行為當成了純粹的施舍行為,認為“富得流油”那部分本不是他應得的財產。這不對稱的觀念關係,導致不合時宜的“逼捐”,挫傷捐贈者的自主性。無論如何,財產多與少,只要是合法創造,產權人均有自由的處分權,捐還是不捐,都不是他對社會作出貢獻的唯一尺度。縱覽邵先生行善史,邵先生並非是在任何項目上“有求必應”的散財者,每一筆捐贈都是經他自主決定並投入自己認定的項目中。善款能最大程度善用,這才符合社會公益,也才尊重了行善者的本意。
再者,對善款本質的不同哲學思考,也妨礙了內地民眾與相關機構在“促捐宣傳”方面的工作。邵先生有句令人印象深刻的話:“我的財富取之於民眾,應用回到民眾。”這一句話的哲學含意在於捐贈是種人的關係,正如事業的推進也是在解決人的關係問題,它們是相通的,是良性循環的,是平等的。對於邵老先生而言,他的捐贈讓受益者對他感恩戴德,肯定不是他的動機與本意。事實上,國外一些制度設計也是承認了二者的同通性即“人的關係”,如捐贈者可以減稅,因為制度已經把捐贈者自主的“轉移支付”視為一種與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一致的行為。
所以,作為邵老先生慈善最大受益者的內地,切不可把邵先生的“兼濟天下”,單純地理解為抽打內地富人的精神鞭子。邵老先生的善來源於其財的來源之善,而在我們內地“連斷子絕孫的錢都要賺”的富人的捐贈,只會給社會帶來更大的害。邵老先生內地的公益事業,80%以上投在了教育上,正如邵老先生所言,“國家振興靠人才,人才培養靠教育,培養人才是民族根本利益的要求。”他曾多次表示,中國要強大,關鍵在於教育及培養人才。財產、捐、項目的三合一,這才是比口號式的“兼濟天下”更值得人們效仿的精神遺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