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攤”模式不一 處級200元科級50元
在長陽鎮,工作人員在回答這一問題時明確表示,“博愛在京城”這一捐款項目並非今年才有,而是每年都有,已延續了多年。而在每年的募捐工作中,街道都會給轄區內每個村和社區定下不同數額的任務。
而在城關街道,工作人員更是“隱諱”地提出,既然區裡將號召大家募捐作為“紅頭”文件下發,那麼站在街道的角度,為了積極響應號召,就必須組織村和社區發動各自的居民響應。“定指標也是為了讓響應能有一個(結果),不能發動半天,一點捐款都沒有收上來。”
雖然指標都是由街道制定,然而記者經過調查了解到,不同街道的“分攤”模式卻不盡相同。在城關街道的通知中,共計29500元的募捐指標,按照19個社區、22個村以及街道機關共23個單位不同數額分擔的形式“攤派”下去。這一模式,也在長陽鎮街道得到了類似的應用。
而在西潞街道向社區轉發的通知中,記者在募捐工作組織形式和標準中注意到,“分攤”的方式則按照人員層次、經濟收入等實際情況,做出了更加詳細的募捐標準。其中街道機關副處級以上幹部不少於200元,副科級以上幹部不少於100元,科員不少於50元,其他員工自願進行募捐。而對轄區內各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則要按照不低於每人日工資的標準進行募捐。同時,對轄區內各村要按照不低於2000元的標準、各社區不低於1000元的標準進行募捐。
揭秘
無論如何完成基層單位按時交錢就可以
作為各社區的上級單位,街道對於社區工作人員先捐的情況是否知情,又是否能夠給予合理的監管呢?長陽鎮工作人員給出了記者答案:“不管指標怎麼完成,最後得把錢給我們拿來。”在採訪中,記者以某社區居民的身份,向街道工作人員提出是否對居民有捐款要求時,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的指標只向村和社區提出,要求村及社區完成,對居民沒有硬性要求。
“他們(社區)只要能把錢給我們拿來,至於是自己捐的,還是集體出的,還是下邊募捐的,我們也不清楚。反正指標不管怎麼完成,最後得把錢給我們拿來。”
當記者詢問工作人員是否對社區募捐方法知情時,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錢具體是怎麼來的,反正“指標都是紅頭文件下來,一般沒有完不成的情況,都是給多少任務就交來多少錢,反正到最後錢給我們送來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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