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記者注意到,《調查情況》中幾乎沒有焦某的陳述。
東平縣公安局副政委馬扶軍表示,這是綜合多方面事實形成的情況,具體細節因為涉及未成年人保護,不便於討論。
疑問2
網傳當地警方修改口供?
焦某的舅舅康某告訴記者,2014年1月8日,連他在內的三位家屬陪焦某第一次去東平縣公安局刑警大隊錄口供時,警方並沒有如實記錄焦某所述,而是有所修改。“有一個地方孩子原話是‘扒我衣服’,我卻看到記錄員在電腦上打字的筆錄是孩子把外套脫了,還幫黃某峰脫衣服。”
記者就此向當地警方核實時,馬扶軍說,所有的口供最後都要經過被詢問人的核實、修改、簽字等程序,《調查情況》是“按照法律程序、事實證據綜合認定”。
據焦某舅舅康某介紹,第一次筆錄不歡而散。而1月21日第二次做筆錄時,康某想看看已做好的筆錄,一名警員表示“領導特別交代了,不讓你看。”這名親屬就在監護一欄簽字,證明“只是在場”。
對於報道稱有民警說“上面打了招呼”一事,東平縣公安局提供的材料顯示,目前,東平縣專門成立聯合調查組開展調查工作,表示一旦發現違法違紀行為將嚴肅予以處理。馬扶軍今年6月份接手這個案子,他書面表示:“沒有任何人因為此案給自己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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