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妹妹一反常態沒有回家,手機短信回復內容又頗為可疑,羅家人當天就報警失蹤。警方根據公路旁汽車錄像一路追蹤而去。當年5月18日,警察在福州長樂機場停車場找到羅某的屍體,隨後很快又在三亞的一家餐館裡將潘某抓獲。
“我和她爭吵了很久,知道她這次真的受不了家人的壓力,已經無法挽回了,我一時衝動,就將羅某殺害了。……”潘某供述說,“羅某死後,我在原地冷靜了兩三個小時,我知道沒有辦法逃避了,我也不會去逃避,但我想面對公安機關之前圓我女朋友的旅遊夢,去我女朋友之前想去的地方。”
今年5月17日,福建省高院終審判決:潘某犯罪手段殘忍,後果嚴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根據福建省高院刑事判決書(2014閩刑終字第138號)描述,潘某與羅某相愛6年,但遭到女方家人的反對。2013年3、4月,羅某家人知道他倆還在來往,就給她很大壓力,讓她與其分手。同年5月8日,羅某向潘某提出分手,同月12日上午8時許,潘某駕駛雪佛蘭轎車到羅某家附近接她上車,向佛山市三水區方向行駛。在車上,他勸說不要分手遭到羅某拒絕,兩人越爭越激烈。潘某情緒激動之下殺害相戀6年的女友。
“兩個人”的旅行
也許只有潘某和羅某才知道,當初他們在一起時夢想的旅行計劃。潘某供說在殺害自己的女友後,他決定要帶著女友屍體去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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