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5日電/這起案子有點像現實版的“東郭先生和狼”:章某在一個台球室偷了錢,緩刑期間找不到工作,台球室老板不計前嫌收留他打工,結果,卻讓人大跌眼睛:章某又先後偷了老板兩次,每次還留下紙條讓對方不要報警。
想給他個改過自信的機會
他卻又偷老板9000多元
24歲的章某是蘭溪人,平時也沒什麼正經工作,經常去當地一個台球室玩,2013年,他趁機在台球室盜竊9000多元錢,當年12月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一萬五千元。
之後,章某找到台球室的蔣老板,說自己經濟困難,沒有地方去,想在台球室打工。
蔣老板倒是個熱心人,沒計較章某之前的行為,就讓他留在台球室上班,“當時覺得他可憐,也想給他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剛開始還好,之後工作就不認真了,而且經常惹事。” 章某的表現讓蔣老板很失望,今年3月底,章某在預支了700元工資後被辭退。
失去工作,沒了經濟來源,急需錢用的章某開口向蔣老板借錢,自然被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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