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的電站“路條”
事實上,今年以來能源局被帶走調查的5人中有4人都曾在或仍在電力司(電力處)任職。
以王駿為例,他早在2001年就擔任國家計委基礎司電力處處長,在2002年升任國家計委基礎司副司長後,接替他的則是郝衛平。郝與許永盛又都在2008年進入電力司領導層,分別擔任電力司副司長與司長。
至於5人中唯一長年分管煤炭口的魏鵬遠亦因上下游關係與電力有所交集。而這些人之所以“出事”無不與當年的項目審批有關。
“當年電力處權力很大,各省做能源投資公司、電站、燃煤電廠都要他們批,就是所謂批電源點。”江蘇一家大型火電企業負責人對上證報記者說。
他透露,一個項目要通過審批,首先需要拿到發改委的預核准文件,即發改委同意開展前期工作的函,俗稱“大路條”。
而要拿到這麼一個“大路條”,沒有3、5年跑不下來,有些甚至要跑20多年。對項目業主來說,只有在拿到“路條”後,才能進一步申請環評、水土保持、礦產壓覆、地質災害、土地預審、電網接入等其他支持性文件,最後才是等待發改委的正式核准。
“對電力司來說,別說一個司長,就是處長權力也非常大,原因在於項目初選要經過他們之手。如果處長認為這個項目不行,甚至都不會往上報。有時,即便司長、局長打過招呼的項目,處長也有可能從專業角度提出否定意見。”該負責人說。
除了發改委外,項目報批過程中也會遭遇其他部門的“卡殼”。“說到底,‘衙門’實在太多,使得要拿一個核准批文難度非常大。”白符凡說。
但在劉楊看來,很多項目並非一開始就那麼難,恰恰是爭的人越多導致權力介入越深。
“本來領導沒反應過來,突然一下有十個人去找他,他就會覺得這事兒含金量高,不用著急辦。事實上本來是很容易辦的,但他一定要顯得很不容易辦,拖著你,因為拖你對他自己肯定有好處——你就會來找他。”劉楊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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