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李嘉誠基金會的一名人士透露,“地方政府能否給予信任感”、“是否曾給企業帶來麻煩”等,是李嘉誠旗下公司到地方投資首要考慮的因素。李嘉誠曾對外表示,在哪個地方或國家投資順利的話,就會繼續在該地投資。
地方政府千方百計“挽留”
據一位已退休的知情官員透露,在知名企業與地方政府的投資合作中,不少地方政府都有無法兌現的承諾,因此政府到最後只好捨棄一些利益,給予企業“額外的條件”做補償。
“因此,允許長年囤地開發,也許就是條件之一。”他告訴記者。
“長和系”在廣州增城的一宗變相囤地項目曾經歷過類似的故事。
2004年,在得知李嘉誠準備入手投資增城的消息後,增城市政府積極奔走。按照規定,從當地農民手中徵收大幅土地,必須通過國務院的審批。為了走捷徑,增城市政府選擇用“回收閑置土地”的方法向李嘉誠旗下的地產公司提供土地。
為此,當地政府通過偽造合法手續的方式,將3000畝集體土地包裝成閑置逾期的建設用地,由當地國土局以1.26億元收回,再以3.2億元賣給“長和系”,平均地價僅為157元/平方米。
然而,上述便捷手法遭到村民揭發,更被相關部門查出與當地開發商梁培堃偽造土地使用證,虛征農民用地的“土地詐騙案”有關。項目被查處,原定2006年開工需要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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