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述:“她們做三陪,最怕的是警察”
1992年出生的房某,上大三時,為追求演藝夢決定休學一年,來到北京進入一家演藝公司,結果卻成了“招搖撞騙案”的被告人。
開價5000元約“女模”
房某說,在北京生活和工作中,接觸了一些平面模特和車模,她們除了正規活動外,還經常陪吃、陪喝、陪睡等,“都很有錢”。
2013年10月,房某與同學劉某通電話時,談論起如何利用模特的“資源”掙錢。
房某說,劉某告訴他,這些女的最怕警察,可以利用她們的弱點,冒充警察要錢。
一個月後,遲遲找不到工作的付某,在網上尋租時,結識了出租床位的房某。聊天中,付某得知了房某和劉某的“掙錢計劃”,決定參與進來。
2013年12月,房某和付某製作了假的警察證件,還網購了一副手銬,並通過網絡搜索,獲取模特的信息,然後冒充客戶,開價5000元至8000元,聯繫“陪女郎”。
多名受害者未報案
房某說,2013年12月27日,他們找到一個女模,問她“願不願意來陪”,女孩立刻就聽懂了。當晚10時許,女孩來到約定的某飯店。他假借和女孩聊天,突然亮出警官證,說“你知不知道賣淫是違法的”。然後,用手銬把女孩銬了起來,並讓“付警官”給女孩“做筆錄”。女孩哭著說沒錢交罰款,並要求他們放過自己。他們翻了女孩包搜出幾百元後,就把她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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