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齊全軍的辯護律師,北京市藍鵬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起淮認為,依據事故報告中所指出的種種問題,伊春空難屬於典型的“多因一果”。
張起淮說,當時氣象條件不好,齊全軍沒有返航,與領導的要求有直接關係,因為飛機上有要客。據張起淮介紹,會見時,齊全軍曾說,他手裡有要客名單,下面有領導在接機,返航對商業信譽有影響。
另外,張起淮認為,空難還存在諸多原因,如機場建設時存在很多問題,但迅速地“驗收合格”;空難發生時,兩名飛行管制員有一人不在崗。同時,因經費短缺,航空公司無資金培訓空姐救護技能;事發航班的空乘人員少配一人,安保和空姐還是新婚夫婦;航班機長和副駕駛都首飛伊春,卻未告知機場;飛行“特選包”未收到,危險地形警報儀雖開通了,可機組不知道等。
“有這麼多問題,發生事故幾乎就是必然的。”張起淮說。
追訪
幸存者要求追究相關領導刑責
多名幸存者表示,他們對齊全軍也充滿了同情,認為也應該追究相關領導的刑責,不能只判一個齊全軍。“如果投資到位了,如果那天齊全軍不是從前夜開始,連續被安排飛了3個航班,如果服務員培訓後才上崗,知道如何順利打開艙門,也許就不會有這次空難,或者說死不了這麼多人。”昨晚,多名幸存者向記者表示。
一些業內人士表示,飛行員處罰再重,社會和行業得不到應有的警示也沒有用。為了更多人的安全,應進一步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嚴查裡面的瀆職等問題。事故是多個原因導致,教訓深刻,暴露出機場修建到審批驗收,行業管理都存在問題。
眾多受害者及家屬委托律師索賠
據了解,截至昨晚,已經有20多位空難受害者家屬,通過調解拿到了賠償,數額從90多萬元至150萬餘元不等。因為河南航空公司已經注銷,截至昨日,已有20餘名空難幸存者或死者家屬同張起淮律師簽訂協議,委托張起淮向深圳航空、伊春林都機場等與空難直接相關的多家被告,要求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伊春法院審理查明,河南航空有限公司為中外合資企業,註冊資本5億元,深圳航空持股51%。其前身為2007年5月成立的鯤鵬航空有限公司,2009年9月更名為河南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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