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知情人士表示,馮某離婚後一直和俞開武保持關係,並指馮某的孩子就是俞開武的。
而村民王旭東更是向麻城市檢察院、紀委實名舉報,稱俞開武在村裡的多項工程中索賄。
王旭東出具了一張收條,上面寫著“王旭東交來退贓款伍萬三仟元整”,落款為市紀委紀檢監察一室,並蓋有公章,時間為2014年10月31日。
王旭東稱,俞開武本來在村裡當主任。這件事發生在俞開武當村支書以後的2012年7月左右,當時他在村裡任職。因村裡十幾家石材廠要進行道路改造,道路長度約500米。俞開武表示這個工程必須由自己做,這筆工程後共賺了16萬餘元,俞開武、王旭東等三人每人分得5.3萬餘元。
2014年10月,王旭東先後實名向麻城市檢察院、紀委舉報俞開武。
承認關係不當但沒說沒素質的話
“我是一個村幹部,怎麼會說這麼沒有素質的話。”俞開武表示,自己確實和廖某及馮某有過關係,但這都是2012年他當村支書以前發生的。他確實到廣東找過廖某,但絕沒有對李婆婆說過“再睡三天”就還人的話,“我的素質再差也不會說這樣的話”。
俞開武承認,確實和陳先生在酒店門口發生打鬥,但馮某的孩子不是他的。“我們當村幹部,怎麼可能有這樣的事情呢?”
“這幾個舉報人的為人素質很差。”俞開武表示,2012年4月他當上村支書後,把王旭東聘用到村裡協助其工作,但王旭東的能力不行,這次選舉沒有選上。
“當時我就擔心他沒有選上會舉報我。”俞開武稱,在王旭東向有關部門舉報以前,他已經發現不對勁,去年9月份已經把錢退到村裡了。
王旭東否認沒有選上就報復一事,稱自己這次根本沒有參加選舉,舉報是因為看不慣俞開武的為人,“把錢退到村裡還不是他自己說了算麼?”
1月6日,麻城市紀委工作人員證實,確實收到王旭東的主動退贓,目前正在進行調查。因年底工作較多,加上仍有幾名證人沒有到位,所以調查還有個過程。其他情況因正在調查中,不便透露。
(來源:中國江蘇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