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無法辦理收養手續。”濟南市民政局社會事務處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孩子有確切的生身父母,戶口只能落在其中一人名下。
該工作人員稱,從個人情感上講,當事人撫養孩子的行為很值得讚賞,但是從法律層面來講,當事人與其撫養了11年的男孩“沒有任何關係”。
長清警方:
女方家屬拒絕孩子落戶
22日上午,長清區城關派出所一位民警稱,不久前,他們曾經去過女方家屬家中,“女方家屬稱,她已經很久不跟家裡聯繫了,現在她嫁到了南方某地。女方親屬不同意孩子把戶口落在長清這邊。”
隨後,記者又聯繫了孩子父親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對方以無法提供相關信息為由,拒絕了採訪。
手記 願寧寧的人生少些曲折
21日下午3點左右,記者來到王梅家中,是臨街的平房,前面還有幾間出租屋,寧寧就出生在那裡。
王梅居住的正屋,十分簡陋,除了幾件老舊的家具,多數空間被兩張大床占據。因為連日感冒,寧寧沒有去上學,正在其中一張床上休息。屋內點著煤爐,卻沒有多少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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