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李玲玲致電焦王莊派出所詢問時,一名警察在電話裡告訴她:的確有走失老人送過來,但已被家人接走。
李玲玲不死心,她和女婿趕到焦王莊派出所想查看錄像,確認被送到焦王莊派出所的走失老人到底是不是李玉森,但警察以設備維修為由拒絕。李玲玲只好把李玉森的尋人啟事、身份和戶籍信息留給了值班民警,請求留意。但接下來的幾天裡,警方沒有任何反饋。
2015年1月26日,在焦王莊派出所,李玲玲再次詢問孫所長,民警提到的被家屬領走的老人,是不是她父親?孫所長拒絕回答這些疑問。
“失效”的反向協查通報
焦王莊派出所稱李玉森第一次被送到所裡,就將老人的信息以反向協查通報方式發往全市,但最早接警的常營派出所卻稱未收到
焦王莊派出所向北大約3公里處的通州區中壩河北岸,有一處100多畝綠化林。2014年12月21日,看林子的呂占良聽到院子裡一陣狗吠,呂朝窗外瞅了一眼,看到一個老人沿著中壩河河沿遲緩地走著,“抬不起腳,幾乎蹭著地面走。”
老人正是李玉森。李玲玲猜想那時父親一定是餓得快走不動了。
與此同時,失去線索的李玲玲一家仍然繼續尋找。12月22日中午,李玲玲一路問到北皇木廠橋南的工地,才從伊新超那裡得知,父親曾在12月16日晚被焦王莊派出所接走。
李玲玲帶著當時報警的伊新超一同來到焦王莊派出所詢問詳情。“派出所的民警一直打電話詢問,大概等了兩個小時,最後承認兩次接收過我父親。”
李玲玲當場提出質疑,為何她19日到派出所時,警方沒有提供關於李玉森的任何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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