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不同的證明需不同部門出具
婚姻證明由民政部門出具;·收入證明應由居民所服務的單位出具;
房屋產權證明應由房管部門出具;·家庭關係證明應由公安部門出具;·死亡證明,一般可由社區衛生醫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出具。
各種奇葩證明 社區很頭疼
婚姻狀況、生活困難、死亡原因、人品如何等等……居民隔三差五地因為這些事跑到社區開證明,由於權限不明確,社區公章成了包辦百事的“萬能章”。對此,社區左右為難:若加蓋公章,大多是與社區職責無關的事項;如果不蓋,居民又埋怨社區。
夫妻長期分居證明單位先證明其在辦公室睡了10年
3月初,一位朱姓的男子來到八里莊社區,希望社區給他出具一個與妻子長期分居的證明。他說,他和妻子因感情不和,已分居十年,想申請離婚。八里莊社區主任李玉鏤感到很為難,“他們夫妻到底有沒有分居,社區人員不可能每晚到他家去看,咋能證明他們長期分居呢?”本打算拒絕其要求,但朱先生卻執意要求社區出證明。無奈之下,社區只能向朱先生所在單位了解情況,然後,單位先給社區出具一個證明,證明該男子近十年一直睡在辦公室,社區這才給他出了分居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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