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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6月17日電/“自己這次所犯的錯誤不是偶然發生的,是我長期以來放鬆要求、廉潔自律意識淡薄的結果。現在我深刻認識到這是非常危險的。”談及對違紀行為的認識,河北省邢台市委農工委小康辦主任姜國痛心疾首。
2017年9月,邢台市紀委接到群眾舉報,反映姜國等人借外出考察之機公款旅遊問題。市紀委迅速成立調查組,並確定了先調取證據資料、再談話突破的工作思路,兵分兩路開展調查取證。隨著取證工作的深入,一起多次變相公款旅遊問題浮出水面。
經查,2016年9月至2017年7月間,姜國等人借赴四川省眉山市考察學習土地流轉風險防範經驗、赴江蘇省淮安市金湖縣考察學習農村土地確權登記工作、赴安徽省宣城市對標學習培育家庭農場建設、赴吉林省長春市學習培訓一事一議籌資酬勞先進做法之機,先後4次用公款游覽20個景區。姜國以“住宿費”、“會議室使用費”名義用公款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景點門票費、導游費、纜車費等旅遊費用8583元;以“租車費”名義虛報費用,將報銷所得1700元據為己有,兩項費用合計10283元。此外,該委副調研員宋振學違規出行1次,用公款支付應由個人承擔的旅遊費用1700元。市委農工委副書記李彩霞在明知考察行程包含旅遊項目的情況下,仍簽字同意,且在組織審查過程中對此事一再隱瞞,經多次談話後,才予以承認,存在對抗組織審查的行為。
2018年2月10日,邢台市紀委研究決定,給予在紀律審查中存在隱瞞、對抗行為的市委農工委副書記李彩霞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市委農工委小康辦主任姜國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市委農工委副調研員宋振學黨內警告處分。
剖析警示
在正風肅紀高壓態勢之下,總有少數黨員領導幹部明知故犯,打“擦邊球”、玩“躲貓貓”。這起變相公款旅遊問題就是不收斂、不知止的一個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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