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男子行為異常傷人 家人無奈鎖鐵鏈下16年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4-24 17:40:33


 
  律師

  鎖人雖無奈

  非長久之計

  記者從福建聯合信實律師事務所潘帝全律師那裡了解到,依照我國《憲法》和《民法通則》規定,公民享有人身自由的權利。雖然精神病患者在患病期間無法辨認自己行為,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但他的人身權利一樣受到法律保護。將精神病患者用鐵鏈鎖起來,限制了他的人身自由,是一種違法行為。

  潘律師說,如果陳洪發被醫療機構確診為帶有暴力傾向的精神病患者,他的家人在他犯病期間採用鐵鏈鎖住其手腳,免得他去傷害別人,也是一種緊急避險措施,不能算是惡意虐待行為,但非長久之計。

  潘律師建議,陳家人及當地村委會和民政部門應將陳洪發送到醫院檢查,同時呼籲愛心人士伸出援手幫他渡過難關。

  當天,記者已將此事反映給了埔美村委會和湖頭鎮政府相關負責人。

  相關鏈接
  
  強制醫療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實施暴力行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經法定程序鑒定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有繼續危害社會可能的,可以予以強制醫療。強制醫療的決定機關為人民法院,執行機關為公安機關。具體而言,人民法院負責強制醫療決定書的作出,公安機關負責強制執行。

  (來源:東南網)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