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6日電/衣衫襤褸的乞丐和小販穿梭於城市各處,成了東南亞各大城市的“頑疾”。印度尼西亞的數據顯示,部分乞丐每周有2天休息,仍能“掙”8281元人民幣的月薪。
《廣州日報》報道,對此,印尼、新加坡、馬來西亞三國一直以來都想徹底掃除街頭乞丐。
巨額罰款杜絕“愛心泛濫”
印度尼西亞首都雅加達是富人的購物天堂,但也是窮人行乞的大本營。滿街的乞丐穿梭在車群裡討錢,或抱著孩子或拿著雞毛撣子或拿把小吉他或直接伸手,這是印尼首都雅加達常見一“景”。
面對這樣的困擾,雅加達2007年實施一項法令,旨在減少雅加達的游民數量,禁止民眾施舍金錢給乞丐、街頭藝人,違法者最高將處60天徒刑或2000萬印度尼西亞盾(約折合人民幣1萬元)罰款。
6月底,雅加達省西區市政府再次引用該項法令,呼籲民眾不要給乞丐錢。並表示,行乞是非法行為,正是由於民眾的“愛心泛濫”和“縱容”,首都的乞丐才會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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