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入職後,考慮到其視力情況,公司對其考勤不作要求。此外,還大幅降低了對其的考核標準。
但即便這樣,李先生在實習期內1個視頻剪輯也沒有完成,在李先生不同意轉崗的情況下,經協商,雙方解除了勞動合同。
公司認為,其行為沒有侵犯李先生平等就業的人格權益,不應承擔侵權的損害賠償責任,請求駁回李先生全部訴訟請求。
一審敗訴 就業權受侵犯缺乏證據
法院審理認為,中網公司將公司職位變動的實情告知李先生,此時,李先生享有自由選擇與中網在線簽約、變更原口頭勞動協議崗位或拒絕簽約的權利,而李先生最終選擇簽訂了涉案勞動合同書。
雖李先生主張自己是在無奈情形下簽訂,但未提交充分有效的證據證明簽訂勞動合同書時存在被脅迫、欺詐等情形。中網在線在可提供的崗位範圍內對李先生進行了安排,而李先生也是在意思表達自由的情形下簽訂了勞動合同書,該合同書對簽約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李先生在中網在線已經放低考核標準的情形下,因未達本職崗位職業要求離職而主張平等就業權受損,以及其平等就業權遭侵犯的起訴缺乏事實基礎與法律依據。
一審判決駁回了李先生的訴訟請求,李先生向一中院提出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