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8日電/據報道,日前,一張“民警擒拿紅衣女子”的圖片,引發一場“辟謠烏龍”。先是長垣公安官微@平安長垣微博稱,這系河北霸州警方打擊處置傳銷組織。霸州公安官微隨後跟帖稱“該視頻截圖並非我局民警執法場面”,並對其“誤導群眾的言論表示遺憾並提出嚴正抗議。”@平安長垣此後補充稱,照片實際發生地在西安。西安市公安局起初未予確認,昨日該局雁塔分局政工科負責人證實,它的確出自1月21日當地萬象春天業主維權現場處置行動,並強調“是我們在執法中的正常行為。”
“辟謠烏龍”檢驗官微媒介素養
這場“辟謠烏龍”,暴露了一些基層政府部門運營政務微博時遇事則亂的原因——他們往往急於撇清責任,卻沒有基本的媒介素養和危機應對技巧。
官微“辟謠”辟成一出劇情狗血的連續劇,估計很多圍觀者都已經“醉了”。這場“辟謠烏龍”,充分暴露了一些基層政府部門在運營政務微博時遇事則亂的原因——他們往往急於撇清責任,卻沒有基本的媒介素養和危機應對技巧。
社交媒體時代,政府部門如何以正確的姿勢辟謠?在被謠言“擊中”後,最重要的應是提供及時、權威、準確的辟謠信息。長垣縣公安局通過官微澄清傳聞,做到了“及時”和“權威”,卻因急於踢皮球而發布了不準確的信息。這種輕率之舉,非但損傷自身公信力,也讓自己從辟謠變成造謠。搞笑的是,它還讓網民“別傳謠”,這無異於搬起磚頭砸自己的腳。
事實上,在信息掌握不充分的情況下,政務微博應採取“動態辟謠”的方式——確定一點信息,就發布一點信息;暫時拿不准的信息,在核實無誤之前不應隨意發布。@平安長垣發布第一條辟謠信息時,對於照片反映的詳細情況,沒查清就不妨據實相告,等查清了再補充發布。遺憾的是,本該拿證據說話的涉事官微,同樣的錯誤竟犯了兩次。
“辟謠烏龍”暴露的媒介素養欠缺還表現在,@平安長垣檢索和求證信息的能力太差。記者沒有費多大勁就查出照片最先出自某論壇,為何涉事公安局卻查不到?退一步說,即使沒找到照片出處,如果它能向同系統的@平安霸州求證一下,也不至於落得如此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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