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日電/醫生開具提成藥品,藥房工作人員值班時統計數量,藥方主任按照各自的“貢獻大小”分配藥品回扣款。近日,由河南省洛陽市伊川縣檢察院偵辦的該縣彭婆鎮中心衛生院原藥房主任吳俊曉等4人共同受賄案二審有果,吳俊曉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馬樂飛、牛康聚、申會歌分別被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法院審理查明,2012年5月至2014年4月期間,吳俊曉作為藥房主任,利用職務之便,分別與該院藥房工作人員馬樂飛、牛康聚、申會歌及5名坐診醫生預謀後,採用先由醫生開具提成藥品、藥房工作人員值班時輪流統計提成藥品處方、最後由吳俊曉匯總的方法,先後收取藥商藥品回扣款共計155428萬元,回扣款由吳俊曉收取並依照比例分配。
法院認為,吳俊曉等4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在經濟往來中已提成的名義收受他人回扣,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且吳俊曉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應承擔全部金額罪責。
(來源:法制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