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
全面封殺,禁售禁行
《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條例(草案)》3月29日提交廣州市人大常委會第50次會議審議。據了解,該草案將於近期二審,通過後將施行。
草案明確,廣州擬對電動自行車等非機動車、摩托車實施“五禁”(禁售、禁油、禁行、禁停及禁營運),其中對於電動自行車,首次明確規定全市範圍內禁止銷售,無論其是否符合國家標準,違者按每售一輛處以2000元或者最高5萬元的罰款。
深圳
十天查扣1.8萬輛
今年3月底4月初,深圳開展“禁摩限電”整治。十天時間,執法部門就查扣電動自行車17975輛,拘留874人。為防止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回潮”,深圳交警組織多次集中整治行動,重點加強周末時段的整治。
鄭州
事故按機動車處理
今年2月,鄭州市十四屆人大三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鄭州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白紅戰提到年內要制定鄭州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對於上牌時達標的電動自行車,後期進行改裝超速行駛的,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應將其認定為機動車。
漳州、泉州
市區禁行超標車
8月1日起,漳州市將對市區超標電動自行車(掛黃牌)實行分階段禁行管理。路面執勤民警將對違法闖入禁行路段的超標電動自行車依照相關規定,處1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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