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2
農村貧困人口跨省打工可獲交通補貼
貧困人口外出打工是中國的農村勞動力就業的一個特點。2011年11月,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決定將農民人均純收入2300元作為國家新的扶貧標準。據公開資料顯示,中國目前仍有超過7000萬貧困人口。而四川、湖南、湖北等省為農村貧困人口的勞務輸出大省。
人社部介紹,未來將建立輸出地和輸入地的勞務對接機制。輸出地要摸清底數,因人因需提供就業服務,有組織輸出勞務,對跨省務工的貧困勞動力給予交通補貼。輸入地要動員企業參與,積極組織技能培訓,實現人崗對接,幫助其穩定就業。
對於那些在城市打工又轉崗、失業或返鄉的貧困勞動力,人社部要求,輸入地與輸出地要為其及時提供轉崗培訓和再就業服務,幫助其盡快實現再就業。
此外,為農村貧困勞動力開發他們需要的就業崗位,也列入了人社部相關工作部署。人社部要求,依托當地特色種養殖、農產品深加工、休閑農業、農村電商等農村一二三產業發展,開發適合貧困勞動力就業的崗位。
同時,國家將支持家政服務、物流配送、養老服務產業發展,拓展貧困勞動力外出就業空間。此次人社部文件明確,對於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的企業,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等就業支持政策。
焦點3
貧困人口醫保降低起付線提高報銷比例
對於農村貧困人口參加社保的問題,人社部明確,未來將引導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積極參保續保,實現法定人員參加基本養老、醫療保險全覆蓋,力爭實現貧困地區縣級社會保障服務平台基本覆蓋。
在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方面,人社部表示,在提高最低繳費檔次時,對貧困人口保留現行最低繳費檔次,減輕其繳費負擔。
此外,未來還將探索建立政府或集體按最低繳費檔次為貧困人口代繳全部或部分養老保險費的機制,支持和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提高貧困地區基礎養老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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