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強團結教育和引領服務。強化政治引領和政治吸納,引導高層次人才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正確認識義和利、群和己、成和敗、得和失。引導高層次人才堅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學、以德施教,自覺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倡導並踐行靜心育人、潛心科研、淡泊名利、重諾守信的良好風尚。落實領導幹部聯繫服務專家制度,班子成員要帶頭聽取專家意見建議,幫助解決實際問題,密切思想感情聯繫。
六、推進高校自律約束機制建設。充分發揮專業組織作用,開展人才流動趨勢研究,建立人才信息平台,發布國家人才計劃入選者、重大科研項目負責人相關信息,通過信息公開加強公眾監督。提倡高校間約定同一地區人才薪酬最高限額,合理引導高層次人才薪酬待遇。鼓勵高校建立協商溝通機制,探索建立人才成果合理共享機制,探索人才流動中對前期培養投入的補償機制,努力形成高校、人才各方共贏的良好局面。
落實本通知情況請及時報我部。
教育部辦公廳
2017年1月25
(來源:觀察者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