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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抓獲一名嫌疑人。 |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黃某某交代,其初中畢業後獨自來到廣州打拼,後來開了一家經營珠寶批發的店鋪。因店鋪的主要客戶是外國人,黃某某經常要進行本外幣兌換。後來黃某某認識了一些地下錢莊經營者,認為地下錢莊業務來錢快。被不當利益蒙蔽了雙眼的黃某某決定鋌而走險,他利用珠寶批發店鋪作掩護,幹起了非法買賣外匯的勾當,後來更乾脆關閉了珠寶店,慫恿他妻子一起“全職”開展地下錢莊業務。
“黃某某主要賺取匯率差價,平均下來每月收入有一兩萬元,這種相對穩定的收入,讓他放棄了原來的珠寶生意。”辦案民警說,黃某某從2013年開始“轉行”從事私兌外匯,到案發時為止,他一人涉案金額就高達10億元人民幣。
借“殼”從事虛假外貿騙匯
去年底,公安部向廣東省下發一條特大地下錢莊案相關線索,廣東省公安廳迅速部署深圳市公安局組成專案組,開展偵查工作。經過初步偵查,警方發現該線索涉及的地下錢莊資金流向複雜、多種犯罪手法交織,涉案賬戶達3800餘個,辦案難度很大。由於案件涉及的犯罪嫌疑人有很強的反偵查意識,一些涉案人員聞風而動,要麼逃離案發地,要麼將涉案公司關門注銷,進一步加大了偵查破案難度。
經過大量工作,警方發現一批還在活動的、疑似犯罪團夥掌握的境內空殼公司,並循線追蹤,先後發現了以林某某、陳某某等為首的兩個犯罪團夥組成的、以老鄉關係為紐帶的犯罪網絡。2012年至2015年,深圳市東某某貿易有限公司等40餘家企業,涉嫌利用其控制的50餘賬戶,先後為北京、深圳等地的千餘家企業非法支付結算人民幣,並採取虛構貿易背景、提供虛假單證等手段實施騙購外匯,再轉移至境外。這些團夥分工嚴謹,有專人負責開設空殼公司,有專人到銀行購匯並應對銀行查驗,有專人在境外負責取現、轉賬。
根據省公安廳“飓風2號”行動部署,深圳警方近期組織警力在深圳市福田區、福田保稅區開展收網行動,經過24小時連續作戰,成功偵破上述特大地下錢莊騙購外匯系列案,一舉搗毀犯罪窩點2個,抓獲涉案人員10餘人,繳獲涉案電腦、手機、公司印章、銀行卡及賬册等書證一大批,凍結賬戶銀行150餘個,初步統計涉案賬戶資金流水達人民幣170餘億元。
“錢莊家族”出獄後重操舊業
今年1月,佛山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民警在工作中發現一條地下錢莊犯罪線索。通過調查,警方發現梁某某有非法為他人兌換外幣的重大嫌疑。
佛山警方通過大數據作戰方式,從100多條犯罪線索中逐條分析,初步鎖定梁某某兄妹等4名“梁家”地下錢莊案犯罪嫌疑人。專案組發現,上述犯罪嫌疑人以各自家庭為單位合夥經營地下錢莊,各個家庭之間既相對獨立,又互通有無,大肆為他人非法兌換外幣,賺取匯率差價。
“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梁某某的父親就已經開始從事地下錢莊活動,而且是帶著兒女一起幹的。”辦案民警說,2001年梁某某及其父親、兄妹都被警方抓獲,後被法院判處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一年多以後,梁家眾人陸續刑滿釋放,在梁父的指揮下,兄妹重操舊業。2014年,梁父去世後,兄妹三家時分時合開始了自己的“錢莊事業”。
近期,佛山警方組織市、區兩級公安機關對梁家地下錢莊案開展統一收網行動,搗毀地下錢莊窩點3個,抓獲犯罪嫌疑人4名,現場查扣涉案資金人民幣20餘萬元、港幣50餘萬元,初步統計涉案金額達2億餘元。
多次“套水” 涉案達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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