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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4月14日電/近日,雲南省下發《關於組織開展2017年“小金庫”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就加強“小金庫”清理整治工作提出相關要求,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全省各級黨組織要把2017年“小金庫”清理整治工作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任務,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認真研究部署,抓好落實。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牽頭負責,會同財政、審計等部門認真履行責任,協助黨委(黨組)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措施、開展監督檢查、查處違紀問題。
各級各部門按照自查自糾、重點抽查、整改落實三個階段開展“小金庫”集中整治工作,嚴禁違規收費、罰款及攤派設立“小金庫”,嚴禁用資產處置、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嚴禁以項目費、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咨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嚴禁以經營收入不納入規定賬簿核算設立“小金庫”,嚴禁虛列支出轉出資金設立“小金庫”,嚴禁以假發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設立“小金庫”,嚴禁上下級單位之間相互轉移資金設立“小金庫”,以及使用其他方法和手段設立“小金庫”的行為。
要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嚴肅處理違規違紀行為,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對典型問題通報曝光。
(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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