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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雲南:“史上最嚴”旅遊市場秩序整治措施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3-27 15:15:19


  中評社北京3月27日電/為整治旅遊市場突出問題,規範旅遊市場秩序,促進旅遊產業健康發展,確保全省旅遊市場秩序在一年內實現根本好轉,今天(27日)上午,雲南省人民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雲南省旅遊市場秩序整治工作措施》相關情況。據了解,措施將於2017年4月15日起施行。

  一、加強旅遊購物管理

  (一)取消旅遊定點購物。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有關規定,旅行社組織、接待旅遊者,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遊項目。不再對旅遊購物企業進行等級評定認定,原評定的旅遊購物企業不再定點接待旅遊團隊,所有旅遊購物企業納入社會商品零售企業進行統一監管。(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旅遊發展委、工商局牽頭;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物價局,省國稅局配合)

  (二)嚴禁變相安排和誘導購物。嚴禁購物商店尤其是景區景點、公路沿線、休息區、車站、碼頭等旅遊者集中的購物場所與旅行社或司陪人員串通,通過購物回扣、返傭,給予“停車費”“茶水費”“人頭費”等形式,安排旅遊團隊購物或兜售商品。嚴禁景區景點、演藝、住宿、餐飲等旅遊者集中活動場所強迫或變相強迫旅遊者進入購物商店消費。(各州、市人民政府牽頭;省旅遊發展委、工商局、道路運輸管理局配合)

  (三)嚴懲針對旅遊者的欺詐銷售。嚴厲打擊各類商店以及酒吧、餐廳等場所通過“藥托”“酒托”等方式誘騙旅遊者消費的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購物商店虛假宣傳、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誘騙購物、強迫購物、不明碼標價、不正當競爭等違法違規行為。對商業賄賂行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工商局牽頭;省公安廳、旅遊發展委、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物價局配合)

  二、規範旅行社經營行為

  (四)禁止“不合理低價游”。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旅遊者,並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禁止旅行社發布、銷售“不合理低價游”產品,組織、接待“不合理低價游”團隊。對經營“不合理低價游”產品的旅行社予以停業整頓,對整頓後再次經營“不合理低價游”產品的,依法吊銷旅行社經營許可證。被吊銷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列入“黑名單”,實施行業禁入。(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旅遊發展委牽頭;省工商局、物價局,省通信管理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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