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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女士出示鎮政府同徐落義簽的協議。 |
中評社北京4月18日電/城市在發展,城中村征遷後,一系列賠償安置政策成為焦點,一批批“倒插門女婿”能不能同樣享受這些政策待遇,也時常引起紛爭。
這不,在鄭州市白沙鎮張湖橋村,圍繞著“倒插門女婿”徐先生該不該分房,4年前簽訂的安置協議還算不算數,徐先生家人決定向鎮政府討個說法。
事件
此前協議不算數
“倒插門女婿”不分房
“俺老公徐落義和俺家父母同在一個戶口簿裡,2003年都遷來了。”霍女士翻開自家戶口簿,徐落義的“常住人口登記卡”頁面記載,其為戶主女婿,2003年10月由河南省新蔡縣遷入。
霍女士拿出的序號為21-1-009的張湖橋村征遷補償安置協議中,鄭州市鄭東新區白沙鎮人民政府承諾,除了在拆遷後向徐落義兌付35萬多元的補償費之外,根據《白沙產業園區村莊整合安置暫行辦法》規定,徐落義還享有“總安置面積65平方米”。
霍女士說,今年3月,安置回遷工作開始了,但就是不給徐落義落實上述協議,“鎮政府說,按村規民約規定,‘倒插門女婿’不符合回遷條件,不能在女方家落戶,徐落義不能享受安置回遷政策。”
“丈夫早在2003年就已經落戶了,此前已經簽過補償協議了,咋能說不認就不認?”霍女士向河南商報記者強調:簽過協議、蓋過章,就得依照執行,這是最起碼的契約精神,也是法律常識。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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