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半年,胡妙孩利用協助市政府抓違法用地違法建設的職務之便,主動聯繫該二人,聲稱他可以用向鎮裡走關係的方式幫他們保住房子,並向每人索要了1萬元。
“不聽我的話就拆掉你的房!”2013年9月,該二人因反對胡妙孩在村裡建養豬場的決定,受到胡妙孩的恐嚇:“你要反對的話,我明天就把你那違建的房子拆掉。”果不其然,二人很快就收到鎮裡發來的限期拆違通知書。
千方百計挪用巨資
2012年11月,胡妙孩利用本村“外來人口之家”工程進行招投標之機,故技重施,答應讓投標人陳某中標。但是,對陳某所交的30萬元押金,胡妙孩沒有入賬,而是拿回自己家中存放,並私自挪用。
2013年7月21日,胡妙孩利用“外來人口之家”套房對外預售之機,對購房者按照10萬元、15萬元、20萬元的不同標準收取押金,總共收取330萬元押金。這些押金他同樣存入了自己的私人賬戶。同年底,胡妙孩又利用村出納施某向三資中心補報賬之機,挪用村集體資金6萬多元。
至此,胡妙孩挪用單位資金400多萬元歸個人使用,至案發尚有200多萬元未退還,對該村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村民們對此怨聲載道。
做賊心虛走上潛逃之路
2014年7月,胡妙孩感受到了村民對他的怨憤而有所警覺。就在永康市檢察院決定對他立案偵查之時,他選擇了潛逃。
為追捕胡妙孩,永康市檢察院成立了追逃小組。經過調查,2015年11月,追逃小組在廣西某地一賓館內將胡妙孩抓獲。
2016年10月,永康市檢察院依法對胡妙孩提起公訴。
(來源:正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