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7日電/展示琳琅滿目的玉石,打著買地蓋大廈的旗號,拋出高回報、高利率的誘餌,連開7家分公司擴大規模,烏魯木齊君德海潤珠寶玉器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君德海潤公司)靠這些“實力”,進行非法集資活動,吸收資金1044餘萬元,98人上當受騙。
5月份是全疆防範打擊非法集資集中宣傳月。5月25日,“非法集資案件審理情況及典型案例新聞發布會”在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該院執行局局長、新聞發言人王斌介紹說,自2013年至今,烏魯木齊市兩級法院審理的非法集資案件涉案金額共計7億元人民幣,受害人數達4500餘人。
記者在發布會上了解到,君德海潤公司因犯集資詐騙罪,判處罰金500萬元,該公司涉案法人代表張某東及張某燕、唐某凱等8名人員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賣玉賣房向98人“吸金”千餘萬
君德海潤公司的法人代表張某東,高中文化,1972年出生於烏魯木齊市。2011年1月6日,他成立了該公司,註冊資金100萬,與劉某、王某共同持股,在蘇州東街華玉城租賃商鋪,表面做玉器生意,事實上,卻在“變相”進行著非法集資活動。
一個玉器公司,是用什麼手段開展非法集資呢?據辦案人員介紹,君德海潤公司的詐騙手段分為兩種,玉器銷售和房產銷售。
“首先,君德海潤公司與投資人簽訂協議書,以購玉的方式向君德海潤公司投資。投資人可以將玉器拿走,也可以將玉器存放在公司進行二次銷售。合同一年期滿後,玉器歸還公司,公司給投資人支付15%至18%的年息,多數投資人付款後都選擇將玉器寄存在公司進行代售。”辦案人員說,實際上玉器是從供貨商處賒借的,產權不屬於該公司。
2012年4月,君德海潤公司向外放出消息:“公司已在烏魯木齊二工鄉購買一塊土地,要承建烏魯木齊君德海潤大廈,擬按照每平方米3800~4800元的價格銷售房產。”此後3個月,多名投資人聞風而來,與君德海潤公司簽訂投資協議書,並約定合同一年期滿後公司將支付15%至18%的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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