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已經繳納500元罰款並道歉
隨著輿論不斷發酵,此事已引起了相關部門的重視。據了解,7月16日,大理市洱海保護管理局向涉事車主下發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稱洱海邊洗車的行為違反了《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護條例》第六條第二款。根據相關規定,該車主將受到罰款五百元的處罰。
7月17日上午,大理市洱海保護管理局告訴雲南網,事發當日,他們聯合其他部門連夜尋找車主,16日上午將其傳喚到執法站點詢問,該車主承認了自己的違法事實,當場繳納了罰款,該局對他進行了批評教育,他也保證以後不會再犯,並向大家致歉。
大理市洱海保護管理局還表示,此次洱海洗車被罰事件並非首例,以前也懲處過多起。
(來源:雲南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