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人救助下逃離回家丈夫帶人提刀威脅
記者接著問“後來你是怎麼逃回來的呢?”“我趁他們出去的時候翻墻出來的,在大街上遇到一個就好心人,把我送到車上,還在從天津到老家的路上一路照顧我。”常x麗說,“可是沒有想到,回到家2天後,程雪海發現我逃跑,在2017年5月14日上午,來到我娘家門口,開始對我的家人進行打罵。當時我的叔叔、爸爸還有兩個姐姐在家,我因為傷的太重又沒錢看病,只能躺在床上休息。鄰居勸說也遭到程雪海的打罵,後來程雪海的爺爺來了,把他勸走了。”
常 x麗打電話給兩個在外地打工的孩子。晚上孩子們回來後看到家裡這樣的情況,很傷心也很無奈。女兒看到母親身上到處是父親用暴力留在身上的傷疤,也嚇壞了。哭著告訴記者,“我爸爸晚上十點左右給我打電話,問我在哪,我說在家。他說,放屁!就開始罵我,恐嚇我們,說要過來,誰都不要好過,要拿刀砍死我們一 家。”
果然,幾分鐘後程雪海一人開車來到常x麗娘家門口,手持菜刀。後因為家中只剩孩子的姥爺一人,無人開門。程雪海破口大罵,連踹大門幾腳,家中趕忙撥打了110。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進行了處理。但像這樣的家庭矛盾,派出所也實在不能干涉太多。在派出所走後的凌晨12點,程雪海再次帶著社會上一些地痞流氓,各個持刀來到常x麗娘家門口。因鄰居說家中無人,一行人才開車離去。臨走時還不忘威脅恐嚇,“一家人都別想安生,看見一個殺一個!”(程雪海辱罵老岳父等人的錄音)
女兒對父親失望至極心疼母親望能解脫
記 者問女兒,“在你心裡爸爸是個怎樣的人?”女兒十分痛心,向記者訴說,“我覺得他很沒有責任感。從小我就看他打我媽媽,我攔著不讓他打媽媽,他就開始打我 和哥哥。之前他欠了很多錢,就逼著哥哥去替他打工還債。哥哥因為工作太辛苦,腿都腫了,給爸爸要錢看病,可爸爸不給錢還罵哥哥。我們小時候就經常挨打,爸 爸還用手掐我們的脖子。我現在就希望他能趕緊和媽媽離婚,讓我媽媽脫離他的魔掌。”
有哪些法律可以保護婦女免受家庭暴力
1、《憲法》關於保障公民權利、男女平等等規定是中國反家庭暴力的立法依據。
2、《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十六條:禁止對婦女實施家庭暴力。
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門以及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社會團體,應當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為受害婦女提供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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