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30日電/近日,國家衛健委首批試點健康城市之一的杭州,因對控煙條例的修改,引發外界爭議。
4月28日,杭州市政府法制辦發布《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修改草案,提出醫療場所等十類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煙。此前的1月23日,杭州市政府法制辦發布的徵求意見稿中,關於“室內場所全面禁煙”的相關表述相應被修改。
相較於北京、上海、深圳等實行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煙的城市,杭州新版控煙草案,被指“過於保守”。對此,杭州市衛計委主任滕建榮在向杭州市人大說明時稱,控煙重點是宣傳和執法監管,本次修改重點因此被定為解決執法難、法律責任過輕和威懾力不足等問題。專家指出,行政法規重在執行,規定需結合實際,要務實而非激進。
徵求意見
室內場所擬全面禁煙
2018年1月23日,杭州市政府法制辦發布公告,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修改意見。
此前,舊版《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自2010年3月1日起實施,已生效8年。作為杭州市第一部控煙地方性法規,條例中對監督主體、室內外禁煙場所等均進行規定。
其中,條例第五條提出,醫療機構的醫療活動場所、托兒所、各類學校室內活動區域等十類公共場所全面禁止吸煙;經營性洗浴中心(含浴室)、足浴等九類場所,可以劃定吸煙區或設置專用吸煙室。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舊版條例中提出,劃定吸煙區或者設置專用吸煙室的公共場所經營者或管理者,“應當加強禁止吸煙的宣傳,採取有效措施,逐步取消吸煙區或者專用吸煙室”,並鼓勵創建無煙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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