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中小學教師工資結構研究顯示,基礎性績效工資占比最高,基本工資占比次高,獎勵性績效工資占比最低,而基礎性績效和獎勵性績效一起構成的績效工資占比超過60%,主要由縣(市)級政府財政保障。”薛海平在其調查報告中指出。
“區域間的差異造成教師心理不平衡,導致教師向發達地區流動。”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輝說。
變化
從對標“工資”到對標“收入”
如何保障教師待遇,讓他們“安心從教”?有一個標準是當地公務員工資。
1994年1月1日起實施的《教師法》第25條就規定,教師平均工資水平應不低於或高於國家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2006年9月1日實行的《義務教育法》也明確這一標準。今年8月下旬,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進一步調整優化結構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的意見》,再次提出中小學工資水平要與當地公務員工資相當。
劉善槐認為,規定教師工資收入不低於公務員工資收入對老師來講是利好。確定標準、建立參考系,可以對各地政府起督促作用。
但不少教師認為自己的工資水平無法達到公務員標準。
廣西河池市東蘭縣小學教師黃影,是一級教師,她稱自己算“比上不足比下有餘”,月均收入3110元左右。“我愛人是公務員,正科級,工齡比我少兩年,但工資比我高,現在每月多拿1000多塊錢。”黃影說。
北京門頭溝一名公務員,工作10年,正科級,基本工資2956元,包括職務工資1145元,級別工資1811元。此外還有生活性補貼3087元,工作性津貼1518元、公務交通補貼650元等,到手7700元左右。門頭溝教師崔琛基本工資2304元,加上各項補貼到手6300元左右。
薛海平的調查報告也指出,多數樣本顯示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低於社會平均工資水平,也低於當地同級別公務員工資水平。
除明面上的工資,“一次性獎勵”也是教師待遇訴求的風暴眼。
“公務員年終績效考核獎多,根據當年政績成果分一等獎二等獎,發放獎金最低兩萬二。”廣西河池都安縣的黃源說,“老師整個縣平均,扣掉稅,到手八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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