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人頭計酬 都涉嫌傳銷
西安市公安經開分局副局長王世軍說,經過初步甄別,目前這些涉傳人員基本上都屬於南派傳銷,就是所謂的陽光工程、社會商務。其實就是打著所謂國家暗中扶持的幌子,進行純資本運作,實際上就是純粹拉人頭。對外宣傳是交69800元買一份產品,然後再拉下線,就能拿到1040萬元。
“這種傳銷從北海發源,現在蔓延到全國各地。”王世軍說,這些傳銷組織主要在各城市政府周邊的小區活動,因為他們對外宣傳是政府暗中扶持的所謂利國利民的項目,宣傳手段也極具誘惑性。近兩年,經過警方不斷打擊,傳銷活動已相應減少,但目前的傳銷活動也產生了很多的變種,將線下的見面洗腦轉換成線上洗腦。
王世軍提醒,凡是有按拉人頭計酬、計費的,所謂P2P、社會商務、電子商務都涉嫌傳銷,希望大家提高警惕,不要輕易參與其中。
明知租戶從事傳銷未舉報
房東將被追責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房屋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無身份證件的人居住的,或不按規定登記承租人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進行犯罪活動,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昨日,警方介紹,目前正在對帶回人員進行身份識別,並統計戰果,所以暫未對涉事房東進行處罰。之後如果查明涉事房東明知租戶從事傳銷活動而未進行舉報,將會依法對其追究法律責任。本組稿件除署名外由實習記者 蒲陽 記者 卿榮波 實習生 張鵬康 采寫 攝影 強軍
同步行動
至少被遣返6次
每次都中途返回
10月24日晚,漢中搜查傳銷窩點,13名傳銷人員拒不開門,民警最終破窗而入。當晚共搗毀16個傳銷窩點,抓獲187名傳銷人員。
當晚8時許,華商報記者跟隨漢中傳銷窩點清查組來到洋縣紙坊街道辦事處一傳銷窩點。民警要求開門時,屋內鴉雀無聲,可就在5分鐘前,民房內還亮著燈。房東用備用鑰匙開門,但屋內人員將房門反鎖。
僵持半小時後,民警破窗而入。記者看到,約20平方米的民房內,十多名青年男女光腳圍坐一圈,中間擺著4盆豆芽菜和一鍋米飯。搜查前,他們正在吃飯。
面對執法人員詢問,他們一言不發。一男子為躲避搜查,蜷縮在廚房洗滌池下,辯稱自己正在修水池。“有的一看就是熟面孔是慣犯,已具有一定的反搜捕能力。”民警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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