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3日電/2019年1月1日,最新修訂的《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被網友稱為“史上最嚴控煙令”。
《條例》對一些公共場所的室外區域提出了禁煙要求,具體包括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校、少年宮、教育培訓機構等主要為未成年人提供教學的場所,婦幼保健院、兒童醫院等主要為婦女、兒童提供服務的醫療衛生機構、兒童福利機構,以及體育健身場館、演出場所的室外觀眾坐席和比賽、健身、演出區域,對社會開放的文物保護單位等公共場所。
值得關注的是,《條例》明確規定,吸煙是指吸入、呼出煙草的煙霧或有害電子煙氣霧,因此,禁止吸煙場所不僅禁止點燃煙草製品和吸傳統卷煙,也禁止吸電子煙。
此外,新京報記者注意到,該《條例》與2018年5月公布的《關於修改的決定(草案)》有一個明顯的改動,就是沒有了“允許室內設置吸煙區”這一項。
“公司辦公環境內一直嚴格控煙的,不過關於電子煙也不讓吸了,確實還沒看到相關提示,可能沒那麼快。”昨日,在杭州某互聯網公司工作的李先生告訴新京報記者,杭州在禁煙方面一直很嚴格,辦公樓裡沒有吸煙室,樓下戶外場合有指定的吸煙區,大家都到那裡吸煙,而且不可以“游煙”(邊走邊抽)。室內也確實能看到抽電子煙的,“希望此次控煙令的升級可以落到實處”。
昨日,北京市控煙協會會長張建樞告訴新京報記者,杭州此次在全國“率先走出了一步”,呼籲北京今後在修法中將電子煙納入控煙範圍。
追訪
控電子煙旨在確保立法前瞻性
為何此次將電子煙納入控煙範圍?杭州市疾控中心相關負責人昨日向新京報記者表示,近年來,隨著國家公共場所禁煙力度的不斷加大,電子煙、加熱不燃燒煙草製品等新型煙草製品正在快速興起。世界衛生組織對此認為,任何形式的煙草使用都有害健康,包括使用電子煙和加熱不燃燒煙草製品等新型煙草製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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