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知何故,一直拖到嚴嵩之子嚴世蕃被斬之後的第五個月,即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八月,才對江西嚴家進行抄沒。《明史》稱,籍沒嚴嵩家財,計黃金三萬餘兩,白銀百萬餘兩,其他珍寶不可數計。
然而,有人認為《明史》所載並非實數。明代田藝蘅《留青日札》說:“嚴嵩籍沒時,金銀、珠寶、書畫、器物、田產,共估銀二百三十五萬九千二百四十七兩餘。”相當於明朝一年的財政總收入了。
至於籍沒的嚴嵩家財是否充作邊防軍費,卻不可得知。
之後過了十九年,明神宗萬歷十二年(1584年),下詔抄沒首輔張居正的家財。
張居正,明神宗朱翊鈞稱之為“元輔張少師先生”,待以師禮。其為相十年,海內稱治。萬歷十年(1582年)因腹疾病逝。張居正剛去世半年,被揭發認定其欺君毒母,接受賄賂,賣官鬻爵等罪行。
又過了兩年,下詔抄沒其家財,甚至追繳兩年來被家人轉移、花費的錢財。史載,抄沒江陵張家的家財約白銀十萬兩以上。另外,據其長子張敬修供稱,還有白銀三十萬兩寄存他處。
不過,張敬修經不住嚴刑拷打,招供的當晚即自縊身亡,三十萬之數也就無從追繳。
儘管“追贓”之數,遠遠不及嚴嵩的家財。畢竟明代官俸微薄,萬歷朝尚書(正二品)全年俸銀只有一百五十二兩。十年也不過一千五百餘兩。因此,十萬兩之數,當屬來歷不明的家財。
偏偏福王朱常洵看上了籍沒張家的財產,開口向明神宗討要。對於這個深受寵幸的鄭貴妃所生的寶貝兒子,明神宗一口答應了。
清代,乾隆皇帝的寵臣和珅,累遷戶部尚書、軍機大臣兼內務府大臣,兼步軍統領、充崇文門稅務監督。柄政二十年,弄權舞弊,僭妄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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