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事變發生後,是蔣介石拒不同張學良、楊虎城對話,拒絕接受西安方面和平解決事變的條件,加之南京政府討伐大軍壓境,逼迫張學良17日同意在內戰爆發,南京政府圍攻西安前對蔣"行最後手段",(《中國共產黨關於西安事變檔案史料選編》,第213頁)即殺掉蔣介石。西安方面在和平解決無望,而南京方面的軍事討伐全面進行的情況下,有可能把蔣介石殺死,這是蔣寫下遺囑的第三個原因。
第四,蔣介石自知武力解決西安事變也會危及自己的生命。
在蔣介石的眼裡,張學良、楊虎城發動西安事變,部下扣押長官,就是"犯上作亂",就是"叛逆"、"叛亂",必須嚴懲,因此他期盼南京政府出兵討伐張、楊,營救他。14日,到達西安的端納告訴蔣,南京政府已決議討伐張、楊。蔣在是日日記中寫道:"晚間端納為餘言,南京對陝變已決議討伐,餘心乃安。"南京頒布討伐令,集結兵力向西安挺進,並對西安郊區進行轟炸,在張學良答應三天內送蔣介石出西安的條件下,蔣給在南京主持軍事的軍政部長何應欽寫信,命令停止軍事行動和停炸西安,此信由蔣鼎文於17日乘飛機送往南京。但蔣只給了何應欽三天的停戰時間,他仍然"甚盼剿討部隊能早到西安"。(蔣介石日記,1936年12月18日)20日,蔣要來西安的宋子文將他"應急速進兵之意見轉達中央,並示以進兵之方略。"次日宋子文回南京前和蔣介石辭行,蔣說:"照餘之計,五日內可以圍困西安,則餘乃安全,雖危亦無懼,不可為餘生死有所顧及也。"宋子文離開時,蔣叮囑他不要再來西安,並轉告宋美齡不要來西安,同時"以手勢全力示以速即進攻"。(蔣介石日記,1936年12月21日)
蔣介石希望南京政府對西安發動軍事進攻,固然是想利用討伐這張王牌來要挾張學良、楊虎城早日釋放他,但他也知道,南京方面的軍事行動將首先危及自己的生命,有可能被南京轟炸西安的飛機炸死。這一點,宋子文也很清楚,當蔣介石告訴他"軍事解決為唯一之途"時,他當即"指出形勢之危險性,謂軍事上之成功並不能確保其性命之保全,即便西安被占,他們尚可退至接壤共區,惟國家將陷於分裂,內戰四起。"(《宋子文西安事變日記》,1936年12月20日)蔣介石明了自己期望的軍事討伐將不能保證自己的性命安全,這是他寫下遺囑的第四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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