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通報勘查發現 未能說服家屬
根據陳再也和陳賽貞回憶,事發後惠來縣警方曾經向他們通報過,勘查發現,在診所廁所的墻上有一個瓷磚上有三處輕微劃痕,鑒定後得出該劃痕處遺留的微金屬和釘入陳賽紅腦內的鋼釘成分一致的結論。因此確定是撞墻所致。
至於陳賽紅的死因,警方通報時表示,陳賽紅患有紅斑狼瘡,病人可能有自殺傾向。
對此陳家並不認同。他們認為陳賽紅的病已經快治好了,為了紅斑狼瘡就要自殺?這一點讓他們產生質疑。“沒治好腎炎時不自殺,腎炎快治好了卻要自殺?而且還是用這麼痛苦的手法?”陳賽貞覺得這不能令人信服。
由於當晚在診所內的除了陳賽紅之外,只有開診所的那名醫生,陳家人始終認為醫生才是殺害陳賽紅的凶手。陳再也提供的一份材料中,甚至列舉了對醫生的四條懷疑。
不過這些懷疑,在警方“自殺”的結論面前,顯然是不成立的。而陳家人也始終不認可警方的說法,雙方陷入僵持中。
警方 曾請公安部專家 鑒定支持自殺判斷
經廣東省公安廳和揭陽市公安局同意,惠來縣警方終於向記者介紹了案情,但是當地警方明確表態稱,不願意這起案件被公開報道。他們很擔心公眾不能理解這件案子,因為案情連警方也覺得離奇。
警方負責人表示,不論是自殺還是他殺,像陳賽紅這樣有鋼釘入腦的情況都是極為罕見的,在當時也引起了他們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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