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日電/複婚遭拒,張國超將前妻殺死。張國超辯稱患精神病,但鑒定結果顯示其精神正常。今天上午記者獲悉,北京二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國超死緩,並對其限制減刑。
48歲的張國超是吉林人,小學文化。
法院審理查明,張國超與41歲的李某於2005年協議離婚。
2013年始,張國超多次向李某提出複婚遭拒。其間,張國超曾以扔砸李某的物品、寫信件等方式,多次對李某進行糾纏和威脅。
2014年1月10日7時許,張國超持尖刀、鐵管來到豐台區小井村李某暫住地,將其扎刺致死。
張國超筆錄顯示,他曾給李某寫過“絕命書”,勸其複婚。因李某不理他,他就想殺了李某和其同居男友。
在法庭上,張國超承認殺人,但稱不是故意殺人,應該是故意傷害罪。
他說大約9年前,他因官司和李某假離婚,得知李某和“三哥”同居後他很生氣,曾去李某家砸東西,李某還報了警。案發當天凌晨兩三點,他帶著鐵管和尖刀守在李某家門口,天亮後,“三哥”出門去廁所,他拿鐵管去打。“三哥”搶走鐵管跑了,他就進屋扎了李某。
李某男友作證說,張國超從2013年10月開始不斷找李某要求複婚,還經常威脅李某,聲稱不複婚就把她殺了,還殺她全家。2013年12月,張國超從吉林來京,繼續威脅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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