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他向工廠請了假,背上一個黑色雙肩包,來到長沙。他的包裡放著購買的手套、口罩和帽子。到達長沙後,又購買了彈簧刀和羊角錘等作案工具。
湯培源此次長沙之行,是要做件荒唐的“大事”。
他的行為
反覆踩點後選中目標
作案前,湯培源沒有被公安機關處理過的記錄。
但是湯培源選擇作案地點和行動方式,是經過考慮的。湯培源理想中的作案地點,要交通便利,適合隱藏,並且店內的員工要少。
湯培源首先選擇了望城區的一家金店。但湯培源發現,公安局正好離金店不遠。加上,該店人流不多,“覺得影響力不大”,因此湯培源又從望城坐車返回長沙。
在返回的途中,湯培源選中了下手目標——岳麓區玉蘭路與桐梓坡路交界處的一家金店。之後的幾天裡,湯培源一直在金店附近轉悠。晚上累了,就在附近的公園和草坪休息。
直到7月19日。選擇這一天,湯培源覺得因為是周末,人多,“有影響力”。到了傍晚,在金店外面躲藏了一天的他,戴著帽子和口罩,走進了金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