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4月12日電/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改革方案已獲國務院批覆同意。
中國政府網12日消息,《國務院關於同意國家開發銀行深化改革方案的批覆》明確,國家開發銀行要堅持開發性金融機構定位。適應市場化、國際化新形勢,充分利用服務國家戰略、依託信用支持、市場運作、保本微利的優勢,進一步完善開發性金融運作模式,積極發揮在穩增長、調結構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大對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通過深化改革,合理界定業務範圍,不斷完善組織架構和治理結構,明確資金來源支持政策,合理補充資本金,強化資本約束機制,加強內部管控和外部監管,將國家開發銀行建設成為資本充足、治理規範、內控嚴密、運營安全、服務優質、資產優良的開發性金融機構。
《國務院關於同意中國進出口銀行改革實施總體方案的批覆》要求,中國進出口銀行改革要強化政策性職能定位。堅持以政策性業務為主體,合理界定業務範圍,明確風險補償機制,提升資本實力,建立資本充足率約束機制,強化內部管控和外部監管,建立規範的治理結構和決策機制,把中國進出口銀行建設成為定位明確、業務清晰、功能突出、資本充足、治理規範、內控嚴密、運營安全、服務良好、具備可持續發展能力的政策性銀行,充分發揮在穩增長、調結構、支持外貿發展、實施“走出去”戰略中的功能和作用。
《國務院關於同意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改革實施總體方案的批覆》明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改革要堅持以政策性業務為主體。通過對政策性業務和自營性業務實施分賬管理、分類核算,明確責任和風險補償機制,確立以資本充足率為核心的約束機制,建立規範的治理結構和決策機制,把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建設成為具備可持續發展能力的農業政策性銀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