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6日電/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二次會議同意內蒙古及11個省市開展推進司法責任制、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司法人員職業保障、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等4項改革試點。至此,第二批試點省市正式確定,同時,該會議要求試點地方要加強組織領導,細化試點實施方案,推動制度創新。
文匯報報道,據介紹,中國最早啟動的試點省市是上海,上海市司法改革試點工作方案早在2014年6月6日的深改組第三次會議上獲得通過。2014年上海、廣東、吉林、湖北、海南、青海、貴州7個試點省市的司改方案獲中央政法委的批覆同意,並相繼對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方案進行了動員部署,成為首批試點省市。
記者梳理報道發現,在今年年初召開的內蒙古“兩會”上,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胡毅峰和內蒙古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馬永勝分別在各自工作報告中提到,2015年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關鍵之年,全區法院、檢察院都將繼續深入推進司法改革,適應全區列入國家試點的新形勢。堅持公正司法,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據悉,4月22日,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召開全區三級法院視頻會議,全面部署落實全國法院立案登記制改革工作。院長胡毅峰指出,立案登記制改革是一項牽一髮而動全身的重大改革,是深化司法改革的開局之戰。全區法院要全面落實立案登記制改革工作,明確登記立案範圍,嚴禁另行設定立案條件,絕不能出現既不立案、也不出具不予立案裁定的情形,強化訴訟服務,保證立案登記制度改革在全區法院系統順利實施。4月23日,內蒙古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推進會在赤峰市召開。內蒙古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馬永勝強調,檢察機關要敢於動自己的“蛋糕”,使人民監督員的監督成為常態,讓人民群眾對司法改革有更多的獲得感。
4月28日下午,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全區法院系統在推進立案制度改革方面的具體舉措和工作進展,發佈了《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關於深入貫徹立案登記制改革的實施意見》,內蒙古立案制度改革大幕正式拉開。從5月1日起,全區各級法院對依法應當受理的一審民事起訴、行政起訴、刑事自訴、強制執行、國家賠償申請施行立案登記制度,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
安宇寧律師說:“司改是系統工程,採取逐步試點的方式是改革推進的策略安排。改革不可能一下子就到位,還要注意避免可能的震動。這需要試點、觀察、總結經驗、不斷跟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