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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申請須提交相應材料(資料圖) |
中評社北京7月1日電/浙江在線訊,7月1日起,浙江所有縣(市、區)均可受理外省籍人員異地辦理居民身份證申請。不過,目前還只有江西、天津、吉林、江蘇、安徽、山東、河南、湖北、湖南、重慶和四川11個省(市)人員能有條件在浙江異地辦理身份證。
申請人必須是在浙江設區市有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上述外省籍人員,還須持《浙江省居住證》或另外三種身份證明材料。
11省(市)人員可在浙江異地申辦身份證
浙江所有縣(市、區)可受理
2015年11月以來,根據公安部統一部署,浙江省公安機關積極做好與江西省結對開展的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試點,已累計辦理外省籍人員居民身份證2600餘張。
7月1日起,浙江省公安機關將進一步增加異地辦證受理點,擴大異地辦證受理省份。異地辦證受理省份由原先的江西1個省擴大到天津、吉林、江蘇、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重慶、四川等11個省(市),將惠及在浙江的外省籍流動人口1580餘萬人。
同時,浙江省籍人員也可以在前述11個省(市)申請異地辦證。
另外,全省異地受理單位由原來的31個增加至186個(具體名單見附近),實現全省所有縣(市、區)均可受理外省籍人員異地辦證申請,其中嘉興市公安機關所有戶籍派出所(含辦證中心)均可受理異地辦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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