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稱,當晚小美先使用水果刀,在他的喉嚨處割了一刀。因傷口較淺,他僅受皮外傷。小美躺倒在地後,他拿水果刀在小美的喉嚨處用力割了一刀。不久後,小美失血過多,停止呼吸。
據警方介紹,在現場發現了雙方寫給各自家屬的遺書。
男子稱因生活不如意“相約自殺”
在小美死後,胡某依然堅守著兩人自殺的“約定”。胡某用水果刀捅向自己的腹部,但連捅兩刀後,胡某覺得自己的傷還不足以致死,便將房間內煤氣打開,躺在地上“等待死亡”。
次日傍晚,胡某從昏迷中醒來,發覺自己還沒死,便騎著電動車前往連江縣曉澳鎮決定跳海自殺。當胡某跳海後,因傷口接觸海水導致刺痛難忍,他便放棄自殺念頭爬上岸。
胡某在跳海自殺未遂後,就沿著沈海高速路,徒步13天,於8月8日步行到達廈門。到達廈門後,胡某找到了過去的工友,並通過工友聯繫上桂林老家的親屬。此時,家人已從警方處得知胡某在連江殺害情人的消息,便連夜驅車趕往廈門找到了胡某。
胡某供述稱,自己到連江已有10多年,以開貨車為生,至今未婚。租住在敖江鎮青塘村一民租房內時,與1988年出生的小美認識,後來發展為情人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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