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對於這個結果,被告方胡令育家屬及原告方覃鴻、覃超家人均表示不服,將提起上訴。
農婦被判死緩
審判長: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
據負責審理此案的審判長唐江介紹,此次判決結果為死緩,與胡令育的精神分裂症有極大的關係。胡令育經四川華西法醫學鑒定中心鑒定,在作案數年前便有精神異常,其作案時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疾病的影響,對於其在2014年3月25日的違法行為只具有部分刑事責任能力。
另外,胡令育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覃定昌(覃鴻父親)、覃於昌(覃超父親)兩家人每家喪葬費20897.5元,共計41795元。
雙方均要上訴
原告方將對相關部門提出訴訟
昨日下午,成都商報記者聯繫上被告方胡令育的訴訟代理人,四川虹信律師事務所的孫傳建律師,據孫傳建介紹,判決下發後,他的當事人胡令育家屬對於民事賠償對方共計41795元的結果已經認可,但對於死緩的刑事判決存在異議,已委托自己提出上訴。孫傳建稱,胡令育家屬對於死緩判決的異議共有兩點,首先其家屬認為,胡令育做出此事事出有因,源於雙方的一次爭執,其次,胡令育屬於精神分裂症患者,應當適當再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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